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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以模拟法庭为中心的教改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6-9 查看:
开展以模拟法庭为中心的教改活动的通知
模拟法庭教学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所学法学理论知识综合运用于实践中,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学模式,是培养和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的一种值得推广的有效方式。从现在开始,国家法官学院将大力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
一、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
21世纪法学教育是通识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时代,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除了要具有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公平正义的理念、崇尚和献身法治的精神、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外,更重要的还要具有多样化需求的综合素质和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对这种人才的培养效果并不明显。而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学教育中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方式。模拟法庭教学是符合法律院校办学特色和我国法学教育特色的新型教学活动 ,是法学教育的第二课堂 ,是学生学习法学知识过程中加强实践应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形式 ,是体现深化理论教育、增强实务教学的重要渠道。
模拟法庭教学还能够活跃校园气氛;模拟法庭教学视频在网上播放,可以扩大学校知名度;模拟法庭教学还能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学校凝聚力。
二、模拟法庭教学的地位
模拟法庭教学的具体形式包括模拟庭、观摩庭、旁听审判或仲裁。作为现代法学教育一种全新的实践性教学形式,模拟法庭教学较好地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中各方面的缺憾。应该成为高校法学专业一门独立的课程。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模拟法庭教学应有的地位。在法学教学体系中,模拟法庭教学起着特有的作用。模拟法庭教学是一个从教学目标厘定、案例选编、教学组织到后期分析、信息反馈的系统化教学过程。模拟法庭教学的正常运作,能够促进学生对法的敬畏与信仰。在庄严的法庭上,人的灵魂容易为之感动,正义与公平观念也易于培养,任何亵渎法律的私念也会悄然消失。
三、国家法官学院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的构想
模拟法庭教学的前提是,加强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模拟法庭教学要有适当的人员管理 ,要制定完善的模拟法庭的开庭规则 ,建立健全模拟法庭教学的活动评分制度 ,建立模拟法庭实验室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责任制。模拟法庭教学只要以制度建设先行 ,就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国家法官学院从法学教育实际出发,将全面加强模拟法庭实践及教学活动。我院的基本设想是: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列入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个够规模、设备齐全的模拟法庭实验室;确定与完善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在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保证经常性的、典型的案例来源渠道。
四、时间安排
1.6月9日至6月19日为模拟法庭授课与观摩阶段(六课时);
2.6月22日至7月3日为模拟法庭开庭阶段(先班级后校级)。
五、模拟法庭设施
模拟法庭设在教学楼204房间。必要的设施均已到位。
六、模拟法庭教学内容
(1)法庭的程序与纪律;
(2)法庭礼仪;
(3)起诉书的写作;
(4)辩护状的写作。
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在教学楼203房间举行,欢迎同学们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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